炒股用杠杆是什么意思
证券代码:300607 证券简称:拓斯达 公告编号:2024-098 债券代码:123101 债券简称: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 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特别提示: 简称“公司” )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%的情形,触及 “拓斯转债”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。 本次不行使“拓斯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,且在未来六个 月内(即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),如再次触及“拓 斯转债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,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。从 2025 年 款,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“拓斯转债”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。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审 议通过了《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》,具体情况如 下: 一、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 通过,并经中国证监会《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》 (证监许可 〔2021〕435 号) 核准,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(以下简称“可转债” ),每张面值 100 元,发行总额 6.7 亿元,按面 值发行,期限 6 年。 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,债券简称 “拓斯转债” ,债券代码“123101”。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,公司发行的“拓斯转债” 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进入转股期,可转换为公司股份,初始转股价 格为 42.25 元/股。 (1)2021 年 4 月 21 日,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、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》 ,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 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,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 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.52 元 (含税),送红股 0 股(含税),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6 股。2021 年 7 月 6 日,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, 根据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 (以下简称“ 《募集说明书》 ”)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42.25 元/股调整为 26.19 元/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44)。 (2)2021 年 7 月 7 日,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、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》。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 主行权方式,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止。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期间,公司总股本因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 46.2106 万股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76)。 (3)2022 年 4 月 25 日,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,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,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(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)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.25 元人民币(含税)进行分配,不送红股,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。2022 年 7 月 14 日,公司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事 宜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 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由原 26.18 元 /股调整为 26.16 元/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 (公 告编号:2022-083)。 (4)2022 年 7 月 14 日,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,并于 案。公司 1 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(以下简称“原激励对象”)因 辞职而离职,已不符合公司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 (以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》”) 规定的激励条件,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14,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,另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,公司将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已获授且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83,008 股 进行回购注销,占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 30%。鉴于:①1 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;②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,上 述激励对象均已不符合公司《激励计划》规定的激励条件。同意公司 对原激励对象及 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、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7,408 股进行回购注销,回购注销价格为 7.38 元/股,回购总金额为 核确认,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办理完成。 回购注销完成后,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897,408 股。根据《募集说明 书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由原 26.16 元/股调整为 26.20 元/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 (公告编号:2022-092) 。 (5)2023 年 4 月 24 日,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,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,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(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)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.71 元人民币(含税)进行分配,不送红股,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。2023 年 7 月 4 日,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事宜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 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原 26.20 元/股调整为 26.13 元/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 (公 告编号:2023-060)。 (6)2023 年 7 月 4 日,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,并于 2023 年 于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 达成,同意公司以每股 7.309 元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4 名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588,672 股 限制性股票,回购总金额为 4,302,603.65 元。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,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办理完成。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,公司 总股本由 425,418,858 股减少为 424,830,186 股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由原 26.13 元/股调整为 26.16 元/ 股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 (公告编号:2023-103) 。 (7)2024 年 4 月 18 日,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 ,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,同意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(现有总股本 424,830,224 股,剔除已回购股份 3,330,240 股后为 421,499,984 股) ,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.43 元人民币(含税)进行分配,不送红股,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格=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-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=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.0426629 元/股。2024 年 6 月 14 日, 公司实施已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,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68)。 (8)2024 年 5 月 29 日,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, 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 案》,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,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2024 年 6 月 17 日,公司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董事会提议向 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》,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》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,董事会决定将“拓斯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《关于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》 (公告编号:2024-073)。 二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的相关条款规定,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如下: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,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%时,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。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、除息等引起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的,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,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。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方可实施。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,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。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(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、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,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 应除权、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)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交易均价,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和股票面值。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、除息等引起公司转 股价格调整的情形,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,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。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,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,公告修正幅度、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(如需)。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(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)起,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。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、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,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。 三、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,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 称“公司”)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%的情形,触及“拓斯转债”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。 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,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、 股价走势、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,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 价值的信心,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,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》 。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“拓斯转债”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,且在未来六个月内(即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,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,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。从 2025 年 3 月 13 日开始计算,若再次触发 “拓斯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,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“拓斯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 四、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。 特此公告。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国内平台配资_期货资金配资_如何配资期货观点